昨晚,一名中国女子因冒充他人且使用他人护照入境在泰国普吉国际机场被捕。
这名女子是一名 44 岁的中国人XX,她试图使用不属于自己的护照通过出入境检查从而进入泰国,根据泰国法律,这种犯罪行为可能导致最高 10 年监禁和最高 20 万泰铢的罚款。
普吉岛机场出入境部分宣布,该中国人于晚上 11 点 45 分左右在国际到达大厅被捕。奇怪的是,泰媒Matichon 的一篇新闻文章揭露了此名中国人的身份,这篇文章是在普吉岛移民局发布官方声明前一小时发表的。
图片来自thaitiger
该中国人乘坐上海航空FM831航班从上海抵达普吉岛。在出入境柜台,她出示了一本护照,护照上的名字是28岁的中国公民yi zhi han。
在生物识别系统的检测下,该女子与所持护照照片的匹配度仅有30%。
由于没有其他任何文件证明该女子的身份,而且上海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也确认没有一个名叫yizhihan的人登上了这班从中国起飞并飞向泰国普吉岛的航班,该女子逼入绝境。
最初,该女子试图通过声称自己做过多次美容手术来证明与护照图片有巨大差异是合理的。但是,由于没有任何证据支撑,最后该女子还是承认使用他人护照这一事实。
“当被问及为何要使用他人护照旅行时,该女子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因护照欺诈被捕后,该女子被带到当地警察局,并且面临泰国刑法的指控。
其中第 137 条涉及向政府官员提供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虚假信息,最高可判处 6 个月监禁、10,000 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
其中第 269/11 条涉及使用他人护照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最高可判处 10 年监禁、20 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该条还规定,将护照出借给他人非法使用的,也要承担法律后果。
至于该事件接下来是否还会有反转,目前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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